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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分级:根据国家行政划分标准,代理分为省级、市级和特大城市加盟三种;特大城市是指: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、东莞。
· 不同级别的代理有相应的店数要求,年基本销售额及年基本提货额的要求。
· 在尚无代理商的范围内,如同一加盟商与公司签约的单店数目达到该城市相 应店时,可申请 成为该区域代理加盟商资格。
· 公司订货单上未列明的产品(如:赠品类、消耗品类),公司以最低提货保 护价供应,不按折扣提货,概不计入年基本提货额内。
· 代理商淘汰制度:代理合同签订后,首家加盟店的开店时间不应超过2个月, 8个月内达到基本店数,否则公司有权淘汰该代理商,并在该区域发展其它代理商。 |